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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三标准与欧Ⅲ标准
国三标准和欧Ⅲ标准是指汽车尾气的排放指标,中国基本是套用欧洲的欧Ⅲ标准。中国自1999年开始实施欧Ⅰ排放标准,同年停止了含铅汽油的生产和使用,并不再生产化油器汽车。今明两年中国将开始实施欧Ⅱ排放标准,而分别成功申办奥运会和世博会的北京、上海将提前实施这一标准。据悉,目前国内大多数新生产的轿车已提前达到欧Ⅱ的排放标准,达到欧Ⅲ标准的轿车生产准备工作也正在进行。与此同时,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建立实施在用车的排放监控制度。从2004年1月1日起,北京将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标准由现在的欧洲I号改为欧洲II号,到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欧洲Ⅲ号标准。
我国现在开始实行的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Ⅲ号排放标准,也就是说,尾气污染物含量相当于欧Ⅲ的含量,不同的只是新车必须安装一个OBD车载自诊断系统(什么是OBD?即车载自诊断系统。该系统特点在于检测点增多、检测系统增多,在三元催化转化器的进出口上都有氧传感器。完全通过实时监控车辆排放来控制达标,可以更加保证欧Ⅲ排放标准的执行。当车辆因为油品质量等因素,造成排放没有达到欧Ⅲ标准的时候,OBD系统将自行报警,转而进入系统默认模式,发动机将不能正常工作,车辆只能进入特约维修站进行检查和维护。并且OBD系统不能在车辆出厂之后经过改造加上,所以实施国三标准会使单车成本上涨1000到2000左右。)。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要稳定达到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车辆必须装备使污染物排放达到国Ⅲ标准的技术措施,同时使用达到欧Ⅲ标准的油品。中国Ⅲ号标准的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比我国目前执行的中国Ⅱ号标准尾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降低了30%,而中国Ⅳ号标准将进一步降低60%;为保证车辆使用过程中稳定达到排放限值要求,保证车辆排放控制性能的耐久性,增加了对车载诊断系统(简称OBD)和在用车符合性的要求;根据中国车用燃料的特点,规定了适合国情的燃油规格。
前几年,很多厂家宣布自己能够达到欧Ⅲ排放标准,但是都没有正式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型式核准。按照以往的惯例,国Ⅲ、国Ⅳ排放标准出台后,汽车制造企业将样车送到国家环保总局委托的一些检测机构做排放型式核准试验,然后向国家环保总局有关部门提交试验报告和相关的申请资料,国家环保总局会按照一定的程序给予厂家型式核准。由于以前新的国家排放标准没有出台,无法去做这样的工作,所以只是厂家自己做相关的试验,然后宣布自己的车型能够达到相当于欧Ⅲ或者欧Ⅳ的排放标准。
国家第Ⅲ、Ⅳ阶段排放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与欧Ⅲ、欧Ⅳ排放标准相同,即各项试验的试验方法和限值都与欧Ⅲ、欧Ⅳ排放标准相同。厂家生产的车型能否达到国Ⅲ、国Ⅳ排放标准,需要通过国家环保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目前国内声称具备国Ⅲ排放标准检测能力的机构较多,但都必须经过国家环保总局的机构认可,国家环保总局也会有一定的程序对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否则无法保证试验结果的公证性。
欧洲汽油车废气排放标准(参考)
标准 欧Ⅰ 欧Ⅱ 欧Ⅲ 欧Ⅳ 实施时间 1995年底前 1995-2000年 2000-2005年 2005年底起 HC 1.1% 1.1% 0.66% 0.46% CO 4.5% 4% 2.1% 1.5% NOx 8% 7% 5% 3.5% PM 0.36% 0.15% 0.1% 0.02%
欧洲柴油车废气排放标准(参考)
标准 欧Ⅰ 欧Ⅱ 欧Ⅲ 欧Ⅳ
实施时间 1995年底前 1995-2000年 2000-2005年 2005年底起 HC+NOx 1.36% 0.9% 0.56% 0.3% CO 2.72% 1.0% 0.64% 0.5% PM 0.196% 0.1% 0.05%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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